红网时刻12月2日讯(通讯员 万欣)“纪检监察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近日,津市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在部门工作周会上,对打听、干预办案工作报备制度再次进行了集中学习。
近年来,津市市纪委监委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报备制度,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管理,管好“自己人”,严防“灯下黑”,时刻提醒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关系人的影响,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推行报告备案制度,是为了规范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也是回应社会‘谁来监督纪委’疑问的具体措施。”为督促干部熟知规定,扎紧制度“篱笆”,津市市纪委监委就专题内容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3次,编印发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学习手册》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明确规定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报备制度的报告方式,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等,确保制度传达全覆盖,从思想上加强自我约束。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定期进行自查自纠。
“我们每月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12种情形进行排查,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报告备案表。”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收到自查自纠报告后,干部监督室对相关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全面掌握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调离等处理。
据了解,去年以来,津市市纪委监委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组织处理3人。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万欣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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