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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纪委通报四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来源:清廉常德 作者:常德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妍 2022-05-06 18: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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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常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以案件查办为主要抓手,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共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45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案件查办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现将四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澧县澧阳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斌,原澧东乡十回村党总支书记刘清平等人违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胡斌、刘清平与时任澧东乡规建环站站长樊哲宝、干部蔡诗云和村民柏某等5人假借亲属名义违规建房,非法占用耕地2116平方米。2021年10月,刘清平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樊哲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处理,蔡诗云、胡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桃源县漳江街道自然资源所原所长黄高斌、农村住房建设联审联批办公室主任杨惠、副主任陈才国、专干傅良学失职失责问题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桃源县漳江街道均田坪村张某芳等人未批先建,违规占用基本农田520平方米新建房屋。黄高斌、杨惠等人对建房地点现场踏勘时,未按规定进行地类甄别,未进行定位放线,发现村民违规建房后处置不力。黄高斌、杨惠还存在其他失职失责问题。2022年1月,黄高斌、杨惠、陈才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傅良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西湖管理区西湖镇国土所所长刘胜先、专干袁小焱失职失责问题

2020年6月,刘胜先、袁小焱等人在对鼎兴村刘某雄、姜某强、扶某东三户村民新建房屋定桩放线中,未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导致该房屋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3.11平方米。刘胜先、袁小焱还存在其他监管失责问题。2021年12月,刘胜先、袁小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鼎城区镇德桥镇原国土所所长雷立平、自然资源所所长丁峰、卧龙岗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龚太宽失职失责问题

2013年4月,鼎城区镇德桥镇卧龙岗村村民梁某权不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雷立平对此把关不严,导致梁某权违规取得建房许可。2020年3月,梁某权在建房许可已过期情况下,未重新报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13平方米修建房屋,镇、村两级未予以制止。2021年12月,雷立平、龚太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峰受到诫勉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四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了部分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漠视法纪违规建房;部分基层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干部对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失职失责,严重威胁耕地保护红线,必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监管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以更坚定的决心、更积极的举措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监督着力点、发力点,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着力营造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高压态势,深挖细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纠治农村乱占耕地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既坚决防止执纪监督“宽、松、软”,又坚决防范问责追究泛化滥用。要通过切实提升监督执纪质效,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担责履责、积极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来源:清廉常德

作者:常德市纪委监委

编辑: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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